近日
棗莊市民政局發(fā)布
關于印發(fā)《棗莊市紅白理事會章程》(試行)的通知
全文如下
據(jù)了解,在操辦婚事的過程中,堅持新事新辦,廢除陳規(guī)陋習,倡導舉辦集體婚禮或有意義的婚慶活動。嚴禁講排場、比闊氣,嚴禁大擺宴席、鋪張浪費。每場不得多于20桌,10人/桌,菜品不得高于400元/桌,煙不得高于20元/盒,酒不得高于30元/瓶。
在操辦喪事的過程中,反對大操大辦,禁止在殯儀活動中請民間樂隊吹奏、演唱及鳴放鐵炮、揚幡招魂、糊紙扎轎等封建迷信活動,除子女、直系親屬,減少穿著孝袍人員,提倡使用播放哀樂、戴黑紗白花、鞠躬等文明方式悼念逝者。督促喪主及時火化遺體,引導村(居)民在本村(居)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的公益性公墓內安葬逝者,禁止骨灰裝棺再葬,倡導樹葬、花葬、草坪葬等生態(tài)葬法。每場不得多于15桌,10人/桌,菜品不得高于300元/桌,煙不得高于15元/盒,酒不得高于20元/瓶。